一、专业考试流程和内容
(一)初试:(外部条件测试环节)
测评科目:考生形象、声音、语言能力、肢体行动协调性
测评方式:考生自我介绍;朗诵、演唱或者舞蹈;集体命题小品
(二)复试:(内、外部条件综合测试环节)
测评科目:考生气质、观察力、感受力、记忆力、想象力
测评方式:表演基本素质测试,由考官现场命题;命题小品;或对话交流(考官通过交谈的方式了解考生文化层次,全面了解考生的各项基本素质)
二、评分原则与方法
1、评委本着公平,公正的评分原则,根据考生的专业水平如实评分;
2、评委根据考生在专业考试中所表现出来的专业能力与综合艺术素质,进行集体讨论,研究,针对考生特点作总体评价,确定各试通过名单。
3、总复试结束后,考委在初试基础上,按复试成绩综合评定考生成绩。
三、评分标准
(一)初试(满分100分)
形象 10分
声音 10分
语言能力 10分
肢体动作协调性 20分
表演(含朗诵、演唱) 50分
(初试成绩不带入复试)
(二)复试(满分100分)
基本素质测试(含想象力、观察力、记忆力、感受力) 40分
表演 40分
面试问答 20分
四、考场纪律和考生须知
1、严格考场纪律,除招考人员外,任何与考试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2、考试前15分钟,主考老师准时到位。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试场;考生迟到15分钟按自动放弃处理。
3、考生一律着平底鞋参加考试。女生一律不允许化妆,不允许着裙装。
4、表演道具考生自备;如需伴奏,请考生自备伴奏带。
5、考生要如实回答主考老师的问题,如有隐瞒,则取消该考生考试资格。
6、考场内请关闭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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