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基司函[2003] 8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委:
根据《教育部门关于印发2002年春秋两季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学用书目录的通知》(教基厅[2001]15号)精神,现将《2004年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学用书目录》印发给你们(见附件)。请你们按照上述通知精神,将本目录印发各实验区,供实验区和学校自主选用,并严格依据《关于基础教育课程实验区教材选用的通知》(教基司函[2003] 13 号)精神,做好2004年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学用书的选用工作,以保障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顺利开展。
基础教育课程实验教材选用工作时间紧,政策性强,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管理和指导,认真做好实验区教学用书的选用和征订工作。
教育部门基础教育司 2003年12月16日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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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学用书目录.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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