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网 — 为全民教育贡献一份力量!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旧站入口   

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教育网 >> 民校 >> 民校快讯 >> 文章正文
相 关 文 章
首都北京市经贸职业学院杨干
全国41所民办校园在首都北京
百家企业进首都北京市吉利大
首都北京市计算机专修学院院
4月25号首都北京市经贸职业
4月26号首都北京市城市学院
首都北京市吉利大学中韩青年
首都北京市有11所民办大学被
首都北京市民办校园发招生计
首都北京市吉利大学将团支部
精 彩 推 荐
 
最 新 热 门
最 新 推 荐
欢迎光临中国教育网,现在是:  祝您玩得开心!
首都北京市民办校园发招生计划广告要备案 须包括十项内容 - 民办校园
原文作者:未知    发布时间:2007-12-8 0:50:13    
中新网4月9日电 综合北京晨报、北京日报报道,民办高校招生中被投诉最多的“虚假宣传招生”将得到有效遏制。北京市教委日前公布了北京市民办高等教育机构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要求民办高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必须包括所授证书类别、授予方法等十项内容,在发布前十个工作日提交备案材料,备案管理部门将定期对民办高等教育机构发布的招生简章和广告进行检查,对未经备案以及虚假的招生简章和广告根据情节轻重,依法进行处理。

  包括民办普通高校、独立学校、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等在内的,凡经北京市教委批准设立的民办高等教育机构,发布招生简章和广告,均须对招生简章和广告进行备案。招生简章和广告包括在北京市或外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户外广告、未经出版的印刷品及影像资料等媒介,以刊登、播放、张贴、散发、邮寄等方式发布的招生简章、广告、入学通知等各种形式的招生、办学、宣传信息。民办高等教育机构应于发布招生简章和广告前到备案管理部门提交备案材料,经备案后方可发布。发布内容必须与备案内容一致,发布后十五日内,将所发布的广告样刊送备案管理部门留存、备查。

  招生广告必须写明收退费办法等十项内容

  按照北京市教委的要求,招生简章和广告必须真实、准确、规范、合法。招生简章必须包括学校名称、办学许可证号、广告备案文号和查证网址,办学许可证核定的办学地点;办学性质,注明民办;学校类型,注明普通本科高校、普通高等职业学校、"独立学校"、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招生类别(学习形式),注明全日制、业余、函授(或远程教育);学历层次,注明普通本科、普通高职、自考助学本科、自考助学专科、培训等;学习时限;收费项目、标准及退费办法;招生人数;证书类别和颁发办法,证书类别注明毕业证书、结业证书、学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招生简章和广告涉及到教学设备、生活设施、图书数量等基本条件数据时应与实际情况相符,正在建设或规划中的项目必须注明;涉及师资情况时必须注明专、兼职,区分教学人员和非教学人员。

  北京市教委要求今年备案工作自4月15日起开始,备案管理部门为民办高等教育机构办理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手续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论坛交流】【发表评论】【打印本文】【关闭窗口

    网站公告 | 关于本站 | 管理团队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访客留言

    Copyright ©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及第三方浏览器对本站进行浏览 |  
    备案中 |
    本站大部分信息资源来源于网络,仅供学习|研究|探讨|收藏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